★★★公告【安坑國小114學年度第二學期課後班簡章】★★★即日起至115年01月02日(五) 18:00報名截止。 - 新北市安坑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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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安坑國小114學年度第二學期課後班簡章】★★★即日起至115年01月02日(五) 18:00報名截止。

發佈日期 : 2025-11-24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11-25 發佈單位 : 親職組

一、辦理依據:依據本市「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辦理。

二、實施對象:本校一~六年級學生,由家長決定、採自由參加方式。

三、實施日期:自115年02月23日(一)起至115年06月29日(一)止。

四、上課時段:開課日期及學費暫為預估;收到繳費單後,請依單據繳費期限內完成繳費,未繳費者視為放棄資格。

五、上課方式:提供生活照顧為主,學校作業指導為輔之多元服務或安排才藝及體能活動,依規定不做學科課業輔導及超前進度教學學生若需請假,請加入官方line留言,或家長在聯絡簿上通知導師協助轉知課後班行政老師。

六、學生身分須知,如報名時身分勾選錯誤,教育局補助申請時間結束, 將為自費生身分參加,請家長確認清楚:

  1. 【自費生】一般生:課後班之相關費用由家長自行負擔。
  2. 【前三類補助生】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原住民學生:於報名期限內報名且相關資格審查通過者,得以免費參加。
  3. 【第四類】情況特殊學生:申請者需同時提供:1.經濟弱勢證明和2.教養弱勢證明,以上兩種文件,及具備學校證明弱勢亟需關懷之條件,由校方審查核實,方能送審申請補助。申請者於學期初先行繳納學費總額,經教育局期末審核通過後,將依據補助金額依比例統一退款。欲申請第四類之學生,務必於115年03月06日(五)前備妥資料交至學務處課後班行政老師,若逾期未能交齊上述資料而喪失資格,請家長自行負責

※經濟弱勢證明: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收入低於60萬元。請附113年國稅局全戶所得證明社會局核發之證明等文件。

※教養弱勢證明:單親、失親、隔代教養、新住民子女等,請附詳細記事之戶籍謄本或父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影本。

七、注意事項:

  1. 凡報名參加課後照顧班者,家長未準時接回,逾時超過15分鐘,將記點一次。累計三次將予以退班。
  2. 若參加人數未達開班標準(滿15人開班),得以不同年級混合編班,或不予開班,錄取名單將告於安坑國小網站。
  3. 中途退出由家長提出書面申請,學費退費標準依據新北市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辦理
  4. 高溫月份平日之冷氣收費依本市管理規定採使用者付費原則另計
  5. 參加班別,僅提供簡章之班別時段,並以整學期收費,無法客製化選擇上課天數。若已參加課後班的學生,同時參加校內社團或是校外課程,時間重疊部份無法辦理退費。
  6. 加本課程應遵守校規及教師指導,學生之行為與其情緒已嚴重影響到同儕及班級秩序,危害自身或他人安全者,記點一次,若違反規範三次者,暑假課後班將暫停課程、退班, 隔學期列為候補。

八、報名資訊:報名採線上報名,報名即視為同意此簡章之資訊

 1.【報名方式】:請至安坑國小首頁最新消息-公告訊息連結報名網址,或掃描QR CODE。

 2.【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5年01月02日(五) 18:00止,逾時報名將列入候補名單。

敬請見諒。切勿重複報名,如未收到報名回信,請加官方LINE查詢。

九、報名連結:114年度第二學期報名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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