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2025-02-03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2-03
發佈單位 :
親職組
一、依據臺北市立大學114年1月14日北市大進字第1146001169號函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辦理。
二、依前揭辦法第23條之規定略以:「課後照顧班、中心之執行秘書、主任及課後照顧服務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二、曾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或國
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聘任之教師。但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畢業者,應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社政或勞工相關機關自行或委託辦理之180小時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訓。」
三、旨揭訓練課程招生尚有名額,第1梯上課日期為114年2月22日起至114年6月28日,週六及週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第2梯上課日期為114年4月12日起至114年8月30日,週六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30分。
四、檢附臺北市立大學114年度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180小時職前訓練第1梯及第2梯簡章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