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函114年5月14日在職之教師,如職前有曾任公立幼兒(稚)園代理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年資,得辦理改敘 - 新北市安坑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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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函114年5月14日在職之教師,如職前有曾任公立幼兒(稚)園代理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年資,得辦理改敘

發佈日期 : 2025-10-03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10-03 發佈單位 : 人事主任
一、現職教師若職前曾任公立幼兒(稚)園代理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可申請辦理改敘。
二、如有相關年資者,請檢具相關證明(如敘薪通知書、離職證明、聘書等)至人事室申請提敘,並請留意申請及生效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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