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為防範流感、腸病毒、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等校園傳染病,請貴校(園)加強宣導及防治工作。 - 新北市安坑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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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為防範流感、腸病毒、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等校園傳染病,請貴校(園)加強宣導及防治工作。

發佈日期 : 2024-04-18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4-18 發佈單位 : 衛生組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近期流感病毒、腺病毒及新冠病毒等多種呼吸道病原體持續於社區活動,另目前處於腸病毒好發季節,近期就診人數呈上升趨勢,且高於近年同期。
二、為有效降低前揭傳染病傳播機會,請加強衛教宣導:
(一)持續落實3級防護(在家量、在校量、隨時關心學生健康)及健康5原則(量體溫、勤洗手、戴口罩、生病不到校、環境通風),共同守護校園內教職員工及學生健康,建立學生良好衛生安全習慣。
(二)完成校園內環境清潔,進行除草及修剪植栽,執行全校性環境消毒作業,另針對室內空間、手部經常性接觸面消毒及空調設備清潔消毒。
(三)流感為急性病毒性呼吸道疾病,可透過飛沫及接觸方式傳播,養成勤洗手的個人衛生習慣及落實呼吸道咳嗽禮節,可有效預防感染。有症狀師生應立即就醫在家休息,並落實生病不上班、不上課的防治措施,以降低流感病毒傳播風險。對於有發燒、呼吸道等相關症狀之師生,建議佩戴口罩。
(四)請教導學(幼)童正確勤洗手,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保護自身、同學及家人健康。如遇疑似腸病毒感染群聚事件,應依規定進行疫情通報及校安通報,並配合衛生單位進行防治措施,同時依據本市公私立學校及幼兒園腸病毒通報及停課作業規定,審慎評估是否適時採取停課措施。
(五)倘學校出現COVID-19篩檢陽性個案,輕症或無症狀者請依據衛生福利部最新防疫措施規定進行自主健康管理,有症狀時請在家休息,並儘量避免非必要的外出;併發症(中重症)者請儘速就醫,並依據規定進行隔離治療,符合解除隔離治療條件後,可入校上課。

三、另因現行中央對於校園傳染病並未訂定相關停課標準或請假規定,爰依據衛生福利部流感群聚防治指引規定,生病師生應在家休息,直至退燒後至少24小時才返回上課;若為諾羅病毒、輪狀病毒、腺病毒引起之急性腸胃炎,依據學校病毒性腸胃炎防治手冊,建議在家休息至狀態解除至少48小時後,再恢復上學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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