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114年12月26日公布 - 新北市安坑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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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114年12月26日公布

發佈日期 : 2026-02-12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2-12 發佈單位 : 人事主任
一、退休人員114年12月27日以前之退休所得替代率,應依114年12月28日修正施行前之退撫條例規定辦理,114年12月28日以後之退休所得替代率,應依修正規定辦理。
二、相關作業系統調整時程推估約需半年一節,教育部將另行通知各主管機關依退撫條例之規定據以重新審定退休人員每月退休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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