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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寵物登記管理系統即日起飼主可選擇以「法人團體」身分列入規範,並將寵物用途別增加「校犬」類別,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0-07-08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07-08 發佈單位 : 輔導組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7月1日臺教資(六)字第1090091959號函辦理。
二、請各級學校確依下述辦理:
校犬、貓原已用個人飼主身分辦理寵物登記,且擬將個人飼主身分改為法人團體者,請攜帶寵物登記證及法人團體證明文件,向地方動物保護主管機關或附近的寵物登記站申請變更。
校犬、貓尚未辦理寵物登記者,請攜帶寵物及法人團體證明文件,至地方動物保護主管機關或附近寵物登記站植入晶片並辦理登記。
全國寵物登記站資訊可至該會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https://www.pet.gov.tw/Web/O301.aspx查詢;完成寵物登記之飼主,亦可至該網站查詢寵物登記資料。
各縣市動物保護主管機關將提供各級學校寵物飼養照護問題諮詢,請逕洽本府動物保護防疫處詢問。
三、檢附法人團體辦理寵物登記須備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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