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北市110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其他特殊才能(資訊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請參照
發佈日期 :
2021-05-1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7-29
發佈單位 :
openID
**實施對象
為中華民國國民且就讀本府主管之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具有資訊資賦優異潛能之學生。適用年級詳見本計畫。
**辦理項目
本府鑑輔會受理申請及核定項目包括:確認學生特殊教育資格、所需之特殊教育方式及其他相關措施。說明如下:
一、特殊教育資格: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核定,核發其他特殊才能(資訊)資賦優異資格證明書。適用國教階段及高中教育階段。
二、特殊教育方式:
經核定具特殊教育資格者,安置原就讀學校之普通班,並依需求提供校內資訊資優教育方案(另依該實施計畫申請)。
三、其他相關措施:縮短修業年限(另依該實施計畫申請)。
為中華民國國民且就讀本府主管之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具有資訊資賦優異潛能之學生。適用年級詳見本計畫。
**辦理項目
本府鑑輔會受理申請及核定項目包括:確認學生特殊教育資格、所需之特殊教育方式及其他相關措施。說明如下:
一、特殊教育資格: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核定,核發其他特殊才能(資訊)資賦優異資格證明書。適用國教階段及高中教育階段。
二、特殊教育方式:
經核定具特殊教育資格者,安置原就讀學校之普通班,並依需求提供校內資訊資優教育方案(另依該實施計畫申請)。
三、其他相關措施:縮短修業年限(另依該實施計畫申請)。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