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全網站搜尋

:::

重申有關知悉校內身心障礙學生遭受家庭暴力或其他違法不當對待時,務必落實於24小時內進行社政及校安通報並儘速進行處理及輔導事宜。

發佈日期 : 2021-10-22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10-23 發佈單位 : openID
主旨:本局重申有關知悉校內身心障礙學生遭受家庭暴力或其他違法不當對待時,學校務必落實於24小時內進行社政及校安通報並儘速進行處理及輔導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0月15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134983A號及續本局110年1月28日新北教特字第1100142829號函。
二、依據「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學校教職員工知悉學生遭受家庭暴力或其他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不當對待時,應於24小時內進行社政及校安通報。並儘速聯繫社工師進行後續處理及輔導事宜。
三、為維護身心障礙學生人身安全及生活、就學權利,請貴校主動關注、適時了解高風險家庭之學生生活狀況,並落實通報事宜,以俾確保身心障礙兒少身心健全發展。
瀏覽數:
:::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