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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業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2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83406A號令廢止「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師資專業素養改進措施」,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3-02-06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2-08 發佈單位 : openID
全銜: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聯絡方式:承辦人:童新峯
電話:(02)29603456 分機2754
受文者:新北市新店區安坑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6日
函受文者:新北市新店區安坑國民小學
發文字號:新北教國字第1120183019號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業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2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83406A號令廢止「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師資專業素養改進措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2年2月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83406B號函辦理。
二、本土語文師資聘用資格與激勵機制措施已納入「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規範。
三、檢送發布令影本。

****補充說明
1.廢止旨揭改進措施第五條「自中華民國(以下同)一百零七學年度起,擔任學校本土語文教學之現職教師,應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為原則。」
2.相關師資規範,詳見說明二「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規範第八條「...鼓勵教師參與並通過中高級以上閩南或客語言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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